我们平时要善于观察,才能写好作文,作文是一种科学思维教育,让我们学会思考,写作模板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忆读书作文500字通用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忆读书作文500字篇1
有一首歌,我把它改编后,这样唱:“书,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认识我的人都说我是一只小书虫,的确是!我每天钻在书堆里,以书为乐,乐此不疲。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她陪伴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华秋实的美好岁月。
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因为一件小事在妈妈面前嚎啕大哭,妈妈不耐烦了,把一本连环画随手扔到我身边,我开始漫不经心地翻看了几页,看着看着,如行云流水般的情节随着故事的进展把我紧紧地吸引住了,从此,我便爱上了读书。
上一年级的时候,我的姐姐送给我一本注音版的《格林童话》,当时认不了几个字的我就一个音一个音的拼,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善良的白雪公主让我懂得帮助有困难的人是一件快乐的事情;美丽的灰姑娘让我学会做事要坚持到底,持之以恒。久而久之,我积累的知识越来越多,知识面也越来越广,更令我骄傲的是我成了语文老师的宠儿。
我是一个既胆小又内向的女孩,自从上了四年级读了《绿野仙踪》之后,慢慢地,我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女汉子”,没有让我害怕的事情了。我不仅从书中学会了如何面对困难,还会把从书中学到的智慧用于需要帮助的人。
书,是一杯西湖龙井,喝下去慢慢品味,沁人心脾;书,是一叶小舟,在知识的海洋中,使人惬意前行;书,是一座宝库,她等待着我们不断去探索知识的奥秘!
书,我爱你,就像我时而哼唱的小曲:书,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忆读书作文500字篇2
有人问:“快乐是什么?”有人答道,快乐就是有花不完的钱;快乐就是有美好的生活;快乐就是无忧无虑、没有负担……可是,快乐对我来说却是——
每天有空,拿起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细心的看一会儿。你可能要问了:读书有什么意思呢?其实呀,读书是一件非常非常有趣的事,它不仅可以丰富大脑,更会为我们的将来打下基础呢!
我第一次接触国外书籍是在9岁那年吧!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这正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一部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说起福尔摩斯大家应该都有所耳闻吧!他是一个19世纪末的侦探,作者以《血字的研究》让福尔摩斯问世。
在一次又一次的案件中,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对手——莫利亚提教授,他操控者伦敦所有恶势力,福尔摩斯等人从伦敦追着他去了好几个国家,最后作者以《最后一案》为题让福尔摩斯与莫利亚提教授共同摔下瑞士的莱因巴赫瀑布,又让福尔摩斯奇迹般的复活。在本案中,福尔摩斯与教授有一句话,让我深受感动那就是,如果能确切的将你毁灭,那么,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福尔摩斯不顾个人生命危险,而是为了他人着想,决心与教授同归于尽。所以我们就更应该做什么事都要从别人的角度想,不能只图一己之利,更要为了群众的利益。以上就是我从从这本书中得到的人生真谛。
书,是一个五颜六色的世界,书,是生命的启迪,读书总会的到意外的收获。
让我们作者一直小木船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在是知识的海洋尽情感受读书带给我们的快乐吧!
忆读书作文500字篇3
今年五一,如来佛祖去英国度假了,猪八戒趁机偷了许多金银财宝,私下凡间。(开篇的情节引入就非常有趣!)
猪八戒带着金银财宝在凡间花天酒地,日子很逍遥。可是好景不长,短短的三天,猪八戒就把带的金银财宝全都用光了,正当他走投无路的时候,看见一家餐馆正在招工,便“屁颠屁颠”地跑了过去。老板一见猪八戒冲过来,不问他是什么厨师,也不问他要身份证,直接就把他叫进了店里。猪八戒当时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可一进店便傻眼了,原来招聘的人排着长龙大队。经过几个小时的等待后,终于轮到了他,专家一看他肥头大耳的样子,便以为他是美食家,赶忙把他招了进来。(想不到招厨师也是以貌取人啊!)
进入餐馆后,猪八戒做的第一顿饭是一份快餐,他三下两除二地干完后,就端给顾客,顾客吃了后,向老板表扬到:“这顿饭真好吃,我愿意付两倍的餐费”,老板很吃惊,猪八戒初试身手便有如此成绩,真是人才中的人才,老板马上把他送到豪华部,还给他加了薪。
猪八戒来到豪华部,招待的第一位顾客点了长长的菜单,什么燕窝啊,鱼翅啊……猪八戒非常买力地做,可是顾客一尝,便非常气愤地说:“怎么回事?这菜那么难吃,枉我点了这么多菜,赶快给我退费,这一餐我不吃了!”,老板来到猪八戒面前,问是怎么回事,他指指油瓶,老板当场就晕了,原来他做快餐时用了金龙鱼调和油,做豪华大餐时却用了地沟油……(老板是如何处置猪八戒的呢?被炒鱿鱼了吗?)
当如来佛祖度假回来后,发现猪八戒不见了,便派天兵天将把他抓住投进牛圈,永世不得变回人。
忆读书作文500字篇4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于我而言,书是知识的源泉,我成长路上的`好伙伴。书像一艘神奇的飞船,带领着我在辽阔无垠的宇宙中探索美丽的世界。我爱读书,书让我受益匪浅。
从我三四岁起,妈妈每天都会给我讲故事,一个个生动有趣的童话故事,让我百听不厌,回味无穷。我认识了《白雪公主》里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为聪明的小矮人鼓掌;我渴望拥有《阿拉丁》中的那盏神灯,擦一下神灯,就能满足我三个愿望;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的小姑娘而伤心难过,很想穿梭到安徒生的童话世界里,送给小女孩一件大衣。
上小学后,我开始认字了,更热爱读书了。我最爱去的地方是图书馆,一进去就不想再出来,仿佛置身于书的海洋,游得畅快淋漓。有一次,我正在图书馆如痴如醉地“游泳”,妈妈说很晚了,催我回家。我念念不舍地放下手中的《哈利波特》,轻轻地抚摸着封面,又不知不觉拿了起来,重新看起来。妈妈又催我了,我只好边往外走边看,准备在出门时才还书,心想:“哪怕和哈利波特多待一分钟也好呀!”就在我看得津津有味时,突然脚踩到一个不平整的地方,我和《哈利波特》一起摔了个“书啃泥”。妈妈见我这样爱不释手,答应我再看半小时,我高兴极了,忍着腿痛一骨碌爬起来继续看书,这一跤摔得可真值啊!
我渐渐长大了,看的书也发生了变化。从原来充满幻想的童话书,逐渐变成了富有深意的文学作品,也很喜欢读诗歌和散文。今年暑假我计划读完《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草房子》,每一本书都是我精挑细选出来的,它们都是我收藏的珍宝。
我爱读书,爱它的丰富多彩,爱它的意味深长,爱它的满腹经纶。正如高尔基所说——“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忆读书作文500字篇5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是我最爱的书之一。它讲述了一百零八位好汉从被逼上梁山落草为寇,到宋江招安,南征北战死伤无计,最后被奸人所害被毒酒赐死,剩下的也隐居了。
其中我最喜欢的好汉是,宋江和林冲。宋江一门心思的正直为国,他为人友善,大气不拘小节。不计较李奎好赌,还借给他钱。虽说他有些唐僧一样的一根筋,但正直的心让我很佩服。林冲,是一个勇敢正直的人,他一而再再而三的选择去伏法律,但看到世道的黑暗之后他不再相信朝廷了。
我觉得最好笑的好汉,一定是李逵了。他大大咧咧,做事不顾后果,但他重情重义。他到处闯祸,他做事不计后果不考虑的习惯造成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惹事,救宋江时别人都说,别伤人把官兵就好,但李逵一股脑往前杀。有种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感觉,但他重情重义为兄弟不顾一切的义气让我佩服。他的毛病也带来了后果。他在带老母亲回梁山时因为走小路,再去找水喝时老母亲因为瞎了所以被老虎吃了。李逵是万分后悔把老虎一窝全杀了。
这本书最为人知的一个片段也就是武松打虎了。武松在景阳冈打虎,三碗不过岗。这都是大家熟悉的词语。武松是一个勇敢,面对困难无所畏惧的人。面对老虎很快站定,冷静应对。
这本书最大的转折点,就是招安。自从宋江招安之后,这支队伍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从正义的反贼成了朝廷的正规军。但兄弟们也在一次一次的战争中死去。我一开始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做,但了解宋江之后,我觉得这对于宋江来说这可能是一种固执的相信自己可以改变,其实所有人都知道官场黑暗。但宋江一味相信正道。但他这种信念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忆读书作文500字篇6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是12岁的周恩来在面对沉睡的中华巨狮发出的一声震响,响声震醒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从那时起中国有了希望,中国才有了将来。
读书为我们打开世界,打开全新的时空。从书中可以领略科学的神奇美妙,触碰科学的分毫变化,演绎科学的变化多端,让我们看到一种不一样的体验。在读书中感受科学改变生活的自由的同时,我们的灵魂也得以净化,素养得以提高,知识得以丰富,可谓一举多得。因此,为了自身修养的提高和知识的丰富,我们要读书。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它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主角。
我有一个梦想,一个伟大的科技梦,一个科学强国的梦。我要在中国建立属于中国自主研发的芯片公司,建立一个属于中国的科技世界。早在距今2500年前的战国时代,中国就已经掌握了六种合金技术及其用途;早在西汉时期,中国人发明了造纸术;公元3世纪左右,中国人就已经发明了陶瓷;到了唐朝,中国人发明了火药;宋朝时,中国人就发明了指南针和活字印刷……然而这一切的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从14世纪60年代以来,中国对外长期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严重影响了近代科学技术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并使之处于相对停滞状态。然而就在这随后的几个世纪里,美国,英国,日本等凭借着发展科技,成为世界国力强盛的发达国家。其中美国有苹果、微软、ibm等几大世界一流公司跃居世界第一大国,而英国、日本、德国、芬兰等也紧随其后,泱泱大中华却被远远甩在了后边。
我喜欢科学,我想为我们的祖国带来繁荣,为祖国带来富强;我向往成为中国的乔布斯,是我对知识的渴求,是我对创新的希望,是我对完美的追求。我要用知识改变自己,改变中国,改变人们的生活。
忆读书作文500字篇7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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