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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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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8篇

2024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篇1

一、总体情况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xx区自全面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在各镇、办的共同努力下,到目前为止,我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

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xx月xx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81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094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61座,非自建房3026座。

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xx区政府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视:

一是我区于20xx年xx月xx日印发《xx区(高新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于20xx年xx月xx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

三是成立了以xxx副区长为指挥长的xx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进落实。

一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会议,压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将涉及的农村房屋安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

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指导各涉农办事处、xxx镇明确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范围、重点、方法、步骤等,指导基层录入人员把握现场排查和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app登记录入要求。

(三)认真排查录入,及时开展鉴定。

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

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7月16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81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094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61座,非自建房3026座。

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四)积极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

按照省、市有关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安排,xx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三个小组,共抽查xx区9个村,现场核查各村农村房屋排查是否彻底、录入情况是否准确完整、安全隐患整治是否及时有效等。

三、存在问题

排查工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目前农民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识仍不到位,对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农村房屋建房安全质量重视仍不足,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房屋整治紧迫性有待加强。

(二)信息录入不准确。

不少基层排查录入人员对房屋性质和用途定位不准确、对系统使用不熟练,在录入信息是出现有的对填报信息多次更改,有的对整改完成的房屋信息误删等情况。

(三)信息更新滞后情况。

在录入农村房屋信息时是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可能在录入后农村房屋用途用作经营,但农房信息系统中未及时更新。

对于存在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加大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加强政策宣传;再次全面核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全面、完整、准确;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动态管理,对于农村房屋信息出现变更的要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加快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四、农房建设管理建章立制情况

xx区农房建设管理相关制度文件正在拟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把牢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

非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已全部完成鉴定,其中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抓紧时间,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安全意识。

有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视农村房屋安全问题的舆论氛围。

(三)提升农房质量,建立长效机制。

2024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篇2

为深刻汲取泉州 “3·7”酒店坍塌事故教训,依据《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南委办电〔20xx〕19号)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资源、力量、时间,对各类房屋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本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去年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将重点排查整治以下10类房屋: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住的房屋,以及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的房屋;

2、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夹层、分隔房间、开挖地下空间、改扩建,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含群租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含厂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危化品企业等厂房;

8、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

9、土坯房、土木结构房屋;

10、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c、d级危房。

同时,在排查中将特别关注以下4个领域: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

2、城乡各类贫困户住房;

3、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又擅自加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房屋;

4、去年排查鉴定但尚未处置和采取“封房”临时措施未有效处置到位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三、各类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或经营者应当确保经营使用房屋合法、安全与功能有效,不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或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等,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出租)、整改,并主动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报告。

四、全市各类房屋承建单位、施工队伍,自即日起不得承接无规划许可、无施工许可,或不按审批手续规范施工的各类建设工程;已经承接在建的`此类工程,应暂停施工,并主动向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五、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建设房屋和违规经营房屋、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违法行为。市本级设置举报电话,各县(市、区)和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也将开通线索举报渠道。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将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

2024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篇3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共有48个、拆除工程7个;建筑总面积10.76万m2,总投资4785.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8个,职工集资建房6个,房开项目12个,私人建设项目2个。对每个工地都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发现不合格工地23个,14个基本合格,11个合格。所检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我局分别对48个在建工程项目和7个拆除工程作出相应的处理,在建工程项目发放停工整改通知23份,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发放检查记录及提出整改意见书11份;7个拆除工程因未办理安全监督、拆除备案及拆除许可等手续,全部停工整改。其中,镇原办公楼拆除工程已补办相关手续,已恢复拆除作业。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建筑施工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体表现在:政策方面:

1、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落实。虽然已委托县质监站对建筑安全生产实行监管,但因在建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加之人手不足,难以监管到位,出现经常性工作较少,突出性工作走马观花,使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想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出了问题就乱跳。

2、工程造价偏低,特别是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工程造价低,施工单位无力投入安全资金购置安全生产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等设备,普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黑工程”、“黑工地”还普遍存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当地政府职工住宅楼和办公楼及新业幼儿园等工程项目不按建设程序申办建设法定手续,就擅自指定施工单位放线开工。

4、清欠工作任重道远,新的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罗场乡办公楼到位资金才6万元左右,已完成投资15万元,据农民工反映已经有3个月没有领到工资。

5、招投标工作在贯彻省府88号令存在差距,乡职工住宅楼、罗场乡办公楼和木黄卫生院职工住宅楼没有实行招投标就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卫生院工程项目还出现中标的外地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本地“三无”人员或本地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

6、局属相关站室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只顾部门利益,出现未办理施工许可或规划许可的工程项目,也进行质监或出具设计施工图文,擅自放行,造成建筑施工拆除安全隐患严重,纳入监管难度加大。

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杂乱无章,特别是乡镇在建工程项目,没有实行封闭施工,围场作业和安装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更没有做好“三保四口”的防护。

2、施工用电极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配电,配电线路混乱,甚至出现裸线直接连接。

3、施工支架的架设不规范,采用的材料是破损腐烂的木材,施工撑木架设达不到要求,出现不牢固、不稳定现象,留下安全隐患。临边防护措施不力,实行xxxx施工,永义乡卫生院出现干砖堆砌作支撑的现象。

4、吊装设备陈旧,使用落后的、淘汰的少先吊与胡芦箱,极不安全,施工通道无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5、施工工地有朝天钉板未及时清理。

6、持证上岗率较低,部分上岗人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

7、项目经理、“三员”等施工相关人员多数不到现场且身兼数个工地的职务,何谈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管理。

8、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实行巡监,没有实行旁站监理,现场控制能力较差且多数没有监理方面从业资格,造成不懂或不敢提出质量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

9、有的工地槽坑边1.5m范围内出现堆土高达3—4m以上,按规定是严禁在槽坑边1.5m范围内堆土或堆放建筑材料,并按边坡系数放坡;

10、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架没有剪力撑和固定基座及护拦;

施工技术方面:

1、建材检测措施不严,沙、石无检验报告。

2、砼、砂浆配合比无标牌,现浇板保护层不够。

3、构造柱内箍筋间距不足且捆扎不紧,与墙体之间没有连接筋,柱升到屋面时普遍出现没有箍筋,施工人员擅自将钢筋换小,从直径14毫米改为直径10毫米,没有按图要求的尺寸施工。

4、构造柱或现浇板的钢筋混泥土不密实,出现麻面和空洞现象,有的在构造柱内出现填埋小砖头、石块等影响柱的结构,有的将板镶入柱中影响柱的断面。

5、现浇楼梯没有按规范施工,有的'现浇楼梯间梯步板的施工缝没有留在梯步的1/3处,从而影响楼梯的结构。

6、砖砌体未严格执行“十六”字操作规程施工,沙浆不饱满,转角搭接不嵌连。

7、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施工图,未到建设部门办理手续就加层。

8、预制板搭接在圈梁或承重墙的长度达不到要求,有的只有4—5公分。

三、下步工作打算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格“准入”、“清出”制度,把好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关。重点整顿和规范监理、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

严肃查处违法转包行为,特别是中标企业的转包行为和本地“三无”人员的挂靠行为。从而遏制一流企业中标,二流企业进场,三流企业或“三无人员”施工的现象。

强化内部工作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严禁出现违规操作或乱开口,擅自代表建设部门履行监督职能。严禁出现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规划手续、施工图文设计或审查及报建就进入招投标程序;严禁出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部门就介入工程质监等行为发生。

督促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五方面主体尽快整改,并组织专业督促队伍进行巡查,直到达到整改要求,才能复工。

加强施工企业的“三员”,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现场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严格兑现奖惩。

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招投标监管,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

希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接到通报后,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照整改通知书或整改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完善手续并报自治县建设局备案,待验收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否则,自治县建设局将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惩不怠,决不手软。

2024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房屋安全保障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印发了《大英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加快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一、基本情况

截止12月底,我县共排查农村房屋1364户,其中经营性农房1081户,全县存在风险经营性农房15户(其中卓筒井镇7户、蓬莱镇5户、河边镇1户、隆盛镇1户、盐井街道1户)。我局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15户存在风险经营性农房开展了全覆盖鉴定,最终鉴定结论为:卓筒井镇潘代春d级、钱林兴c级,蓬莱镇尹献祥c级、陈云喜c级,隆盛镇熊华高c级,全县共5户农村经营性农房鉴定为危房。

二、推进情况

11月9日,召开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题会,学习贯彻省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农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要求各镇(街道)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全面推进农房安全隐患排查;11月26日,组织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和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进一步了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录入系统,各镇(街道)分别组织对村级工作人员进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培训并现场演练操作录入数据,让其熟练掌握排查工作方式方法及操作流程;积极对接联通大英分公司技术人员,解决排查工作中遇到的操作难点;对各镇(街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督促其加快进度,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录入工作按时完成。12月21日,组织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调度暨工作培训视频会议,通报各镇(街道)排查及录入进度,再次强调此项工作主要由镇(街道)负责,组织镇(街道)村干部、驻村干部通过“下村摸排、走访入户”的方式,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已排查的.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屋进行现场再三核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保无险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月13日县政府下发《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旧住房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大府办函〔2021〕4号),要求扎实开展“回头看”、“立即改”工作,对于前期漏排的立即开展排查,确保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应排尽排,确保排查不漏一户全覆盖到户。对各镇(街道)上报的15户存在风险经营性农房及时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开展全覆盖鉴定,以第三方鉴定机构最终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全县共5户农村经营性农房鉴定为危房。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专门制定《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房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样表附后),并组织专人逐户督查整改进度并发放《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户生命财产安全。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严明纪律、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继续组织织镇村干部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的方式,开展拉网式大排查,确保全县农房排查不漏一户,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严格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计划,对各阶段工作推进的时间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对鉴定为危房的加大监督监测力度,督查镇(街道)落实整改。

三是进一步发动群众,在做好农村疫情防控的同时,坚持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农户开展思想工作,以便下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能够更加快速推进。

2024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篇5

根据《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消安﹝20xx﹞12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冯成富副局长任组长,建管科、市质安站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开展排查和整治专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方案的工作部署,我局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所有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已基本上按要求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并登陆“广东消防网”,录入自查自纠情况。

二、我局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安排,于7月份组织了5个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地毯式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对6个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督查,发出执法建议书6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严格按整改通知的内容逐项整改落实。整改期限到期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已发出整改通知书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复检,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结合我市做好防汛和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检的工作部署,我局于八月份组织6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工地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要求及《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2024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篇6

一、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推进力度接到住建部、省政府及省住建厅通知后,我局第一时间向市政府作了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市长赵晓江作出专门批示,分管市长尹哲强先后三次听取情况汇报,并亲自组织召开各县区、市政府相关部门会议进行调研会商和部署。

我局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要求,立即牵头布置开展相关工作,报请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和我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我局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

我局在各处室、单位人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扎实推进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并以明传电报形式发至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单位,对排查范围、排查内容、组织领导、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对抓好工作落实提出了相关要求,确定了摸底排查、重点检查、房屋鉴定、落实整改等全市危旧房排查四个工作步骤。

我局制作了安全排查宣讲ppt讲义,对近400名县区、街道、社区从事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对全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相关表格进行了统一规范。

三、明确责任,注重工作落实质量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并积极与县区政府、市各相关部门协调,迅速开展工作,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加班加点,深入现场,进社区、钻小巷、入住户,检查落实排查工作,哪个阶段、哪个环节遇有难题,我们及时讨论会诊,研究解决排查中的困难和问题。

在协调各县区、各产权责任单位组成专门排查员队伍的基础上,我局xx县区派出指导组,分片包干,组织产权人、产权单位自查自填《老楼危楼安全排查表》,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初步排查登记情况进行核实,填写《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统计表》,然后由各县区(管委会)及市级政府相关责任部门填报《xx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统计表》进行全市汇总。

四、工作扎实,排查工作效果明显我市排查工作分全面排查及重点排查两个阶段,6月20日前主要进行全面排查,6月20日后转入重点排查。

在全面排查阶段,全市共明确49家排查责任主体单位,其中县区(管委会)政府10个,市级各有关单位39个,全市共排查房屋总幢数78631幢,排查房屋总面积2686.22万平方米,其中钢砼结构12588幢,砖混结构37800幢,砖木结构28243幢。

在重点排查阶段,共排查出疑似严重损坏房屋2643幢,9196户,54.56万平方米;疑似危险房屋2674幢,4597户,36.25万平方米,基本摸清了全市房屋特别是严重损害及危险房屋的

数量、状况、结构、建筑年代等情况,为进一步制定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相关措施提供了依据。

我局坚持边查边治,在排查期间通过拆迁、加固、腾空等措施治理解危房屋458幢,3.6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48幢,3.3万平方米,排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2024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篇7

5月3日,安徽省住建厅召开全省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安排全省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

目前,全省城乡房屋建筑量大面广,情况复杂。本次会议指出,一些建筑违规改扩建现象非常普遍,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房屋建筑安全整治工作涉及部门众多,统筹协调难度较大。

按照要求,安徽将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对全省城乡自建房屋开展“大扫除”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12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工作。

“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居住风险。”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省住建厅积极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仓储物流等经营性自建房作为排查整治重点。

据统计,已经累计排查农房1111。1万户,其中排查经营性自建农房37。3万户,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800多户房屋全部完成整治。

按照部署,接下去全省将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等情况,逐一建档造册,不落一户、不落一栋。

针对各类安全隐患,将实行精准管控,强化分类施策,扫清隐患“雷区”。对既有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生产经营场所,要立即停止使用;对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停建,按规定完善手续;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要立即停业整改;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存在重大隐患和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立即依法严惩重罚。

针对查找出来的房屋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管控和整改措施。鉴定为c级、d级的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房屋,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立即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024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篇8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68号)和四川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议有关精神以及《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巴中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巴府办发〔20xx〕27号)《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州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州府办〔20xx〕4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及系列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以“不住危房、不用危房”为标准,实现农村房屋安全有保障。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农村房屋的重点排查;20xx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和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对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建立“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各村两委排查、安全隐患评估(鉴定)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分类集中整治的程序,扎实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开展排查摸底。注重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经营两种使用方式,充分运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本村内的所有房屋基本情况(见附件2和附件3),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分类登记统计。各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要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在20xx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

2.集中重点排查。镇建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参与,重点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开设的住宿、饭店、茶馆、商铺、仓库等人员聚集使用的经营性房屋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内容:一是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乱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采用易燃材料彩钢棚搭建、消防设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位于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开展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人,对辖区内未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房屋结构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地质情况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确保排查全覆盖。20xx年6月中旬完成。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镇建管部门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立即开展对该房屋安全性等级评定(见附件4)。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技术专家等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开展住房评(鉴)定。重点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非经营性且人员密集使用的农村房屋进行安全性评估(鉴定),形成排查结果。

(三)分类集中整治。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主体,镇建管部门、应急办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各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监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1.分类制定处置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果断采取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予以拆除,该加固的及时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者使用功能的,如: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且经常使用的房屋,要及时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无人管护或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等安全防范措施;对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文物部门和住建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报区级相关主管部门。同时要认真分析原因,按照先急后缓、远近结合的原则,逐个进行排查整治。

2.抓好重点整治。要将排查的安全隐患作为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开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力量组织、工作经费等。同时落实房屋产权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镇建管部门、村两委、行业部门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3.实行全面管理。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镇建管部门从20xx年11月起,每半月将排查整治情况书面报送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健全农村房屋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加快建立“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大罗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建管部门、应急管理办、国土所、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部门、水利部门、文广部门、司法所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建管部门,罗成文同志负责统筹本次排查日常工作。同时落实“镇级统筹,各村(社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两委是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迅速启动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部门指导。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压实压紧各部门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合力。镇级各行业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与各村(社区)形成联动机制。

1.镇建管部门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2.镇应急管理办负责督促指导农村范围的工贸企业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农村房屋和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工作。

3.镇国土所负责督促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指导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房安全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4.镇水管部门负责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5.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6.镇市场监督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

7.镇文广部门督促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

8.镇民政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

9.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10.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11.镇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

12.镇卫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所有涉及部门要加强对村(社区)业务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指导工作,强化技术保障。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村(社区)要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农村移动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要求及方案,增强广大农户对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农户自我防范意识,切实筑牢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群众基础。

(四)强化督查检查。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移交纪委监委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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