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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篇1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杭锦后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旗卫生监督所将在旗委、政府决策指引下,全力推进全旗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
以十_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完成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篇2
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_____年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____年版)》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各中心卫生院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实施单位
县卫生监督所、各中心卫生院。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四、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各中心卫生院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各中心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建议到县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查,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各中心卫生院协助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各中心卫生院协助县卫生监督所每学期开学时和在校期间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设施及学生生活设施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建立辖区内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设置及人员等基本情况一览表,县卫生监督所、各中心卫生院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五、服务要求和考核指标
(一)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各中心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二)各中心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主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辖区协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定期上报变动情况,做好巡查、信息报告等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四)考核指标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2.每季度至少一次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机构设置。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县卫生监督所)负责日常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上报总结,收集、整理、上报协管信息。负责制定有关制度、工作规范、建立档案、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负责卫生监督协管规范落实、协管人员着装和管理、卫生监督巡查和上报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各中心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内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明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巡查、建立档案、收集并向县卫生监督所上报协管信息(附件2),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人员配备与管理
1.各中心卫生院应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人员需是中心卫生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兼职,但每家单位至少有1—2名专职人员(灵溪、龙港各3名,其中专职各2名;钱库、金乡、桥墩、矾山、马站、宜山、藻溪、赤溪各2名,其中专职各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中心卫生院推荐,经县级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县卫生局聘用,颁发《卫生监督协管员证》。
2.各中心卫生院要在辖区内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中聘用卫生监督信息员。具体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送工作。
(三)经费来源
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安排,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安排经费。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中心卫生院要组织对所在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
(五)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按照县卫生局部署,完成服务项目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工作以及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统一定制服装、证件;负责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负责对基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
2.中心卫生院: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措施。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含妇幼卫生监督),协助承担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巡查,公共场所卫生巡查等,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及时上报各项协管信息。负责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一般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协助完成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服从中心卫生院的管理,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工作考核
由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分别于5月份、11月份按《苍南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由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发文)进行半年度和年终考核。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监督巡查一次,督导检查两个月一次。各中心卫生院对辖区卫生院、村卫生室每季度检查一次。县卫生监督所要树立典型单位,以点带面,并对考核成绩优异的中心卫生院和优秀卫生监督协管员给予表彰。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化落实。各中心卫生院要进一步明确领导、明确责任科室、明确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时间(每星期至少安排2天协助监督分所开展工作)、明确制度,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县卫生监督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检查员的业务培训。打造出一支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充分发挥业务技术指导作用,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各中心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县卫生监督所要不定期地组织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篇3
(一)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中。
安全教育要天天讲、月月讲、时时讲,要本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思想,把安全知识教育真正纳入课堂教学当中,坚持每周不少于1课时的安全常识教育课,使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进一步把学到的安全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当中,并要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消防逃生演练和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及自救互助常识教育,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学校要定期检查单杠、双杠、跳马、幼儿玩具等体育设施及实验室的实验用品是否完整好用,同时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夏季来临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学生野浴,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组织学生社会实践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学校在组织各种集体活动,特别是校外的集体活动,一定要加强防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保护师生的安全。
(四)认真开展“平安校园”活动,做好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加强学校内部和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要继续规范、完善聘任法制副校长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维护学校治安,对学生法制教育,帮教后进学生等方面的作用,使其懂法、知法、守法。
四、加大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继续做好每月安全管理月报制度,加强安全卫生办公室主任、门卫、更夫、值班、值宿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清退年老体弱、工作不负责任的门卫、更夫,要做好信息反馈报告工作。
五、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突出安全教育,强化学生自我防范意识
(一)从建立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入手
重新修改、完善《学校安全卫生管理考评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分级管理责任,完善季度动态检查,加大过程评估,将安全管理薄弱科室纳入重点管理。
(二)结合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的重点,积极开展“学生平安行动”活动。
开展人人参与的“金点子”评选活动,有力地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开展“紧急疏散”训练活动,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自护自救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开展“安全在我心中”为主题的征文、演讲比赛,演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篇4
为了加强全县学校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及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改善教学卫生环境,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二、工作内容
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检查的重点是: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全面掌握我县学校及托幼机构供水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设备卫生状况及学校开水供应情况,有效防范传染病的发生。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加强对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宣传健康知识的同时,注重季节性、传染性疾病及个人卫生防暑等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提高个人疾病防范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在春季和秋季学校开学之际,积极协调县教育体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位。检查结束,完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二)在开展好专项检查的同时,认真做好学校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是对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重点监督,做到有问题不放过,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并做好现场检查痕迹管理工作,规范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篇5
一、完善综合执法模式,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
按照“综合执法、依法监督、依靠科技、创新模式”的思路,完善片区责任制,继续实施综合执法,充分发挥监督员积极性,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助力建设**区国际消费中心。
二、加强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监管
一是深入现场了解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经营思路和需求,指导其完善医疗服务设施,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卫生计生宣传等工作合作。二是加强培训,强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主体责任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其院感管理、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防治等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手术常规器械消毒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消毒器械的抽检力度。
三、规范壮大医疗美容市场
一是加强对持证医疗美容机构的监督和指导,通过会议、培训、约谈等方式,提高美容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卫生意识及责任意识,促使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转变经营理念,引导扶持医疗美容机构依法行医。二是不定期对“黑诊所”、生活美容院等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场所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三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生活美容机构巡查工作计划,不定期对辖区重点区域生活美容场所进行巡查,规范生活美容机构依法经营,震慑违法行为。
四、加强传染病防控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平和对传染病的自我防范意识。二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院感管理工作。三是严把医疗机构校验关,推广医疗机构手术常规器械集中消毒供应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四、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加强医疗市场监管,健全退出机制
运用年度校验现场审核的有力武器,迫使医疗机构在房屋布局、设置、技术力量和设备等方面予以规范,对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坚决予以“暂缓校验”,甚至“注销注册”,使存在重大医疗安全隐患的医疗机构彻底退出医疗市场。
六、继续做好各项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全力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加大“两非”和无证行医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控烟执法和游泳场所专项监督、加强商事登记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学校卫生综合评价、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新闻宣传工作
提高辖区民众对卫生监督工作的认知,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支持卫生监督工作的良好局面;保持与报纸、电视等媒体良好关系和密切沟通,充分收集、整理、推广卫生监督工作中有价值的经验和做法;遇突发舆情事件及时与市卫生监督局沟通联系,争取有效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篇6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村、组、入户,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协管站工作人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为工作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有限的公共卫生资源,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加强领导:为了我院卫生监督各项协管工作的顺利实施,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我院特成立卫生监督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__ (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__ (卫生监督负责人)
__ (公共卫生科负责人)
成 员:__ __x __x __x __x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的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监督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的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 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 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并协助监督所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按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 务。
9、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内各学校、供水单位、餐饮等机构的基本情 况。
(4)及时上报辖区内非法行医情况。
二、增强监管能力、加强队伍管理
1、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 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 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 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 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的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系 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
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 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 识。
3、强化村级的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监督机构的 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 饮卫生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辖 区内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明显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 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 发生;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 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 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 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账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 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的行为。
(3)结合实际,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农村 宴席、学生营养餐、建筑工地集体食堂等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的卫 生保障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曝光一批。确实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 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 完善医疗执业监管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 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 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 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 生监督的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 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 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 分级管理。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 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 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方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 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 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 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__年把卫生监督协管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篇7
为推进我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根据《关于印发南平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的通知》(南卫函〔20xx〕87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6月底前,启动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按照工作内容,报告事件或线索,及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监督巡查工作。
二、工作内容
20xx年乡镇、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包括: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卫生服务监督管理:
1、摸清本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本底数并建立名册;
2、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场审查,按规范填写监督笔录和意见书;
3、对辖区餐饮服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明,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组织从业人员培训;
4、发现或怀疑餐饮环节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做好个案调查并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的.调查、取证工作;
5、开展食物中毒预防和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6、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卫生防疫站,并配合调查取证。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1、摸清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单位的本底数,建立单位名册;
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防疫站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摸清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单位的本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名册;
2、按照市卫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并协助调查。
(四)学校卫生协管:
1、摸清本辖区内学校本底情况,建立学校名册;
2、按照市卫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对农村学校食品、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摸清本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本底数,建立医疗机构名册;
2、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无证行医等相关信息及时市卫生局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根据今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逐步覆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
三、工作步骤
(一)3—4月,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确定至少2名工作人员专(兼)职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5—6月,全面启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三)7—11月,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指导。
(四)12月15日前,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有关要求,组织进行绩效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市卫生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各乡镇20xx年综合目标绩效考评内容,并组织开展对各地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指导、管理和考核,确保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一项惠及全体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完善工作制度,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条件,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培训和管理。
市防疫站可采取在派出人员的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
(三)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多种卫生监督协管模式,及时总结协管工作经验。在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遇到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市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疫站。
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篇8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意见》(豫卫监[201x]38号)文件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健全机构、完善功能的原则,建立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以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坚持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职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推动全省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每年完成的任务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目标。
到201x年底,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管理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更加规范,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
3、 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规定,开展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巡查,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预防性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及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发现可能患有职业病的,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要求,落实有关工作,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成立卫生监督协
管项目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张伟阳同志任组长,局监督股股长刘国旗、监督所所长冯秋改同志任副组长,监督所周鹏飞、梁红亚、张占召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督股,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管理、规划、考核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在县卫生行局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工作制度、服务规范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1个卫生监督协管站,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十统一”管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竞争上岗、统一标示标牌、统一服装样式、统一制度职责、统一工作手册、统一实施标准、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统一绩效考核。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一经聘用不得擅自变动,因工作需要变动协管人员的报经卫生局批准方可调换岗位。
每个村卫生室作为1个卫生监督信息点,明确1名执业人员兼职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三)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每月各乡镇监督覆盖率不低于20%)、饮用水安全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年监督覆盖率不低于100%),协助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转交的案件进行查处。各乡镇指派责任卫生监督员(责任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指导和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
(1)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工作措施。
(2)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
(3)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各项工作季度巡查率100%。
(4)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在每月例会前上报本月巡查信息。
(5)负责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交办的有关事项。
3、村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按服务规范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安全、职业卫生危害和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报告。协助上级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低于20个学时。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还要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五)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2)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3)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4)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6)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7)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8)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
(9)卫生监督协管考核及奖惩制度。
2、 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分类管理、一事一档: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设置、聘任、实施方案、专项检查等,每年度按日期顺序装订成册。
(2)专项工作:上级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工作资料、工作图片、工作总结等一事一档装订成册。
(3)投诉举报、转交案件: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批转、结果反馈等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图片影像资料及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对本单位职工及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签到册、课件、图片资料及试卷。按顺序每期装订成册。
(5)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含供水、传染病防控)四大类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类监督档案中应包含:监督对象底册资料、巡查登记表、监督笔录、意见书、巡查照片、月信息上报表、季度小结。
3、 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县卫生局专用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 的卫生监督覆盖率每月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资料、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要及时上报到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201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占4.17%)。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七)工作考核
县卫生局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和考核细则,将考核项目、内容、标准细化量化,定期组织对各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协管项目经费。县卫生监督股具体负责对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对村级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对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进行考核。原则上县级对乡级、乡级对村级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以适当方式公示考核结果。
(八)督导检查
建立并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办公条件、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相关记录;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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